学院各年级:
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【2019】19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应往届应征入伍服兵役、退役复学、退役入学(含专升本新生)
二、材料提交
1.应往届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需提交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》,入伍通知书、身份证及本人(或父母)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,申请补偿贷款的学生,需同时提供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复印件。
2.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(即高中阶段退役后考入我校)的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需提交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,退役证书、身份证及本人(或父母)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。
3.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(含专升本新生)的学生,申请办理兵役助学金,需提交《20XX—20XX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1),退役证书、身份证及本人(或父母)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。根据工作安排,本次统计包括2022-2023学年秋季、春季两个学期;依据国家政策,荣获国家助学金的在校退役学生不能再次申请兵役助学金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所有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服兵役学生(申请办理兵役助学金除外)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,按要求填写、打印相应表格;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,据高执行;
2.申请材料需学生本人签字,以便确认信息真实性;并于10月15日前将本人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资助助理处,过期不再受理,具体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;
3.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应征入伍后,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;发放补偿资金时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;
4.各年级要严格排查并通知到每位相关学生,将各类服兵役学生情况统计完备后填写相应表格(见附件2)并于10月14日前以“年级+2022年度服兵役退役复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”格式发送至1990812719@qq.com。
学院意见反馈电话:姚老师0371-61912147。
未尽事宜请QQ联系:1990812719
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》和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需登录全国征兵网,在官网在线按要求填写、打印相应表格(手填或复印无效)
附件1:20XX—20XX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
附件2:2022年度服兵役退役复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
72886必赢欢迎光临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2年10月10日